張炎憲感慨,台灣在走向民主化之際,反而無法正視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意義,這表示至今二二八的歷史還未真正反省,希望此報告能喚起共鳴,讓公義得以維護。


價值觀偏中 學者憂心二二八再爆發                                                                                                              2006/02/23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是自二○○三年開始規劃,由國史館館長、真相研究小組召集人張炎憲邀集中興大學歷史系教授黃秀政、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儀深、政大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陳翠蓮、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李筱峰、台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助理教授何義麟等研究台灣史的專家學者,就「事件發生及其對台灣的傷害」、「南京決策階層的責任」、「台灣軍政層面的責任」、「事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大主軸作深入的剖析與探討,由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和黃茂榮撰寫二二八事件刑事與民事責任的法律探討,並參酌納粹集體屠殺猶太人事件作為對比研究,耗時兩年所完成的研究報告。

史學法學佐證 蔣介石是元凶

研究報告中對於責任歸屬的釐清,其中「蔣介石位居最高領導者,應負最大責任」的結論引發社會的震撼,更是以往史料中從未出現的結果,張炎憲依常理、史料證據分析,除了家屬和各界皆有共識之外,對於國民黨所塘塞「陳儀釋放不正確的消息導致蔣介石誤判情勢」說法,張炎憲反駁指出,無論過程如何,也無法改變蔣介石派兵的事實,況且,蔣介石不但不嚴懲行徑狂妄、目無法紀的屬下,反而涉案的軍政首長都升官,更讓蔣介石「被矇蔽事實」的說法不成立;再則,依據「大溪檔案」所顯示的公文、電報等史料更可證明,蔣介石在確實知情下,依然派兵鎮壓台灣人民。

除了蔣介石應負最大責任外,報告中更指出台灣軍政領導者也應負起次要責任,包括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台灣警備總司令參謀長柯遠芬、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等人;另外,對於「半山」分子、線民、告密者、媒體、社會團體成員等,雖然不是直接指揮者或決策者,卻也是從謀者,也應負起相當責任。

 特別的是,在《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有別於史料研究以歷史學者為唯一專門,特別邀請法學界的學者加入,張炎憲認為這是很大的突破。從歷史角度,在追求歷史真相的同時,是無法針對「犯法」一事給予評論,張炎憲表示,在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既然要探究責任歸屬,就必須尋求法律專業,所以在歷史學者和法學界交流下,讓研究報告有所突破,歷史學者提出「人」、「行為」、「史料」,法律學者再根據事實與行為探討是否構成犯罪的要件,才能作為受難者家屬從事後續相關責任追究的依據。

 外省底層何辜 釐清歷史原罪

張炎憲沒想到在歷史與法律的激盪下,反而讓法學界開始思考如何看待二二八的法律效用,在偏重威權訓練思維的台灣法學教育下,法律是唯一秩序、法律仍由政府掌控、法律不敢挑戰權威,張炎憲期望看到敏感的二二八事件衝擊法律的觀感,來帶動台灣司法史上的變革,他認為,或許就歷史而言,這是一個段落,但對法律界是新的開始,從中探討台灣的現狀,對司法重新認定。

面對外界對於編撰者所做的政治解讀,曾兩度參與《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的黃秀政指出,後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下繼續深入的調查,且研究報告以事實做論斷,無論政治立場偏向哪一派的學者,只要是理性的探討,做出來的結果都是一樣的,任何政治性的質疑都沒有必要;張炎憲強調,二二八事件不能變成政治上的資源,更不能化作族群對立的工具。

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陳錦煌表示,自從一九八七年平反運動開始,坊間相關的史料越來越多,但許多家屬內心依舊無法接受,這些研究中沒有確實的指出誰是元凶?誰該負責?導致許多外省籍人士要背負起歷史的原罪,甚至二二八事件被冠上挑起族群對立的污名。

唯有透過調查報告來釐清事情真相,追究責任歸屬,《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既已呈現,甚至重新審思、探討民事、刑事責任的追討,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陳錦煌認為,要讓當代總統記取教訓,思考如何避免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他也希望,能有更多文化、法律、藝術創作工作者共同來關心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讓二二八事件成為台灣主體的一部分。

民眾不求甚解真相反被模糊

楊振隆強調,二二八事件是台灣近代史上的里程碑,不只是歷史意義的表徵,影響層面擴及文化、經濟、社會學等,若是以一九四七年的台灣來對照現今社會面,台灣整體價值觀偏向中國、過度依賴中國且對中國的期望,和二二八事件爆發前夕的社會氛圍相似,楊振隆憂心有二度二二八事件爆發。 張炎憲感慨,隨著受難者家屬的要求,在政府逐一讓步下,雖然獲得實現,但卻在禁忌解除的氛圍中,不求甚解,政府以支付賠償金為由,便以為責任以了,社會大眾也認為受難者家屬獲得賠償金與表面儀式的補償下,事情有所交代,細探二二八歷史真相反而被模糊、被遺忘。

這種現象,張炎憲以身為一個台灣史學者的身分感到難過,在威權統治時代,人民不敢言是可以諒解的,可惜的是,在台灣走向民主化之際,反而無法正視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意義,這表示至今,二二八的歷史還未真正反省,他更呼籲家屬和社會大眾,應記取歷史教訓,希望透過《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喚起社會各界的共鳴,讓社會公義得以維護。

重要佐證 大溪檔案

在《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有關蔣介石責任歸屬的史料證據,真相調查小組召集人張炎憲表示,「大溪檔案」占有重要關鍵的意義。到底何謂「大溪檔案」?為何極具重要性?

國史館現藏檔案的「蔣中正總統文物」,就是俗稱的「大溪檔案」,始於蔣介石自一九二五年九月出任黃埔陸軍軍官學校校長時,將重要文稿交由秘書毛思誠整理保存,其後隨侍的機要人員,如陳布雷、俞國華、毛慶祥及周宏濤等人,也陸續將與蔣介石有關的手稿文件細心整理收存。 到一九四九年,蔣介石指示將此一全宗檔案連同中央銀行黃金隨艦運台。

檔案抵台後原暫存高雄壽山,隔年移轉至桃園縣大溪鎮頭寮賓館,並於一九五○年成立「大溪檔案室」整理存藏,「大溪檔案」之名於是成立。 一九五三年,「大溪檔案室」改隸總統府,但檔案仍藏於頭寮賓館,直到一九七九年,才由頭寮賓館移轉至台北市陽明山的陽明書屋;一九九五年,國史館受命接掌檔案,正式將檔案命名為「蔣中正總統文物」。

和台灣二二八事件有關的大溪檔案,是從一九四七年二月十日至一九四八年六月四日間,共計九十九份文件,由於這些文件都是蔣介石與其屬下軍政人員來往的公文和電函,文件中更顯示蔣介石介入二二八事件程度之深、干預層面之廣,更成為今日責任歸屬的最佳證據。 但張炎憲澄清,責任歸屬的部分,大溪檔案是很重要的例證,但並非唯一史料,而選擇大溪檔案內容,也是因為其中文件有相關於二二八事件發生的重要訊息。

◎半山人士 官民障礙 ■在書中,世新大學通識中心教授李筱峰提出「半山」一詞,這是指出生在台灣,在台灣有生長經歷,而後又有中國生活經驗的人,尤其是投身在國民政府陣營中,對於中國政治文化有所涉獵。 具有這種經驗的半山人士,理應作為台灣與中國政府間溝通橋樑的角色,但許多半山人士在回台前反而呼籲中國政府應收復台灣;戰後,半山人士紛紛出任黨政軍要職,成為中國政府接收台灣過程中最大的收益者,當權的半山在戰後初期,不但未盡溝通之責,反而成為官民間的障礙。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撰寫人比較

書名《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主導單位: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召集人陳重光、葉明勳;總主筆賴澤涵)

出版年份:一九九二年

內容:探討二二八事件的背景與發生原因、描述事件真相及當時的救卹

作者: 1.賴澤涵 美國伊利諾大學歷史系博士、玄奘大學專任講座教授 2.黃秀政 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中興大學歷史系教授 3.黃富三 英國劍橋大學歷史系碩士、台大歷史系教授 4.吳文星 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博士、台師大歷史系教授 5.許雪姬 台大歷史系博士、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書名《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主導單位: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總策劃李旺台、楊振隆;召集人張炎憲)

出版年份:二○○六年

內容: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作者: 1.張炎憲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文學博士、國史館館長 2.黃秀政 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中興大學歷史系教授 3.陳儀深 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4.李筱峰 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5.何義麟 日本東京大學學術博士、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社會科學、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6.陳翠蓮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7.陳志龍 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台大法律系教授 8.黃茂榮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台大法律系教授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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